组织机构
1.校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公文处理,财务管理,文秘档案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对外宣传,网络信息管理与维护,多媒体教学服务保障,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督查落实和活动组织服务保障等工作职能。
2.教务处:负责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承担年度教学计划的制定,主体班次培训,教学专题开发,师资培训、教学竞赛的教学管理等工作职能。
3.培训处:负责对外联合办班培训工作。承担联合办学、联合办班的对接协调和服务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学基地现场教学的组织管理,全市党校系统业务指导等工作职能。
4.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校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承担校机关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组织协调和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各党支部活动的开展,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职能。
5.后勤保障服务处:负责校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固定资产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国有资产的招标、采购,校园美化绿化,教学培训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职能。
6.科研处:负责教学科研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科研计划制定和组织管理,科研成果评选、统计,科研咨政,《校刊》编辑出版,图书管理等工作职能。
7.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研室:负责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建设工作。承担马克思主义哲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学科理论的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职能。
8.管理学教研室:负责管理学学科建设工作。承担公共行政、人力资源等学科理论的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
9.经济学教研室:负责经济学学科建设工作。承担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等学科理论的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职能。
10.法学与社会治理教研室:负责法学与社会治理学科建设工作。承担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及宪法等学科理论的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职能。
11.文化与科技教研室:负责文化与科技学科建设工作。承担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现代科技等学科理论的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职能。
12.党史党建教研室:负责党史党建学科建设工作。承担中共党史、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等学科理论的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